2024年12月,联交所发布咨询文件,对优化IPO定价机制和公开市场(例如公众持股量)规定进行咨询,咨询期截至2025年3月19日。
本次咨询的主要调整有:
IPO定价和发售机制
- 缩短基石解禁期要求:建议允许基石投资者分阶段解禁,50%可在3个月后解禁。目前基石投资者至少锁定6个月。
- 要求锚定投资者至少占IPO的50%:目前并无规定建簿配售的锚定投资者占比,而这部分投资者对定价贡献最大。
- 此外,建议删除至少配售给100人,并且每配售100万港币必须由3人持有的要求。
- 特专科技公司仍将遵循此前更加严格的要求。
- 减少向公开认购部分的回拨要求:建议允许公司选择(A)公开认购份额5%且回拨最多到20%(超额认购超50倍),或是(B)公开认购份额10%且没有回拨机制。按照目前规定,如果公开认购踊跃,回拨最多可能到50%。
- 联交所的逻辑是,希望减少过热的公开认购推高发行价格导致错误定价的风险。
- 特专科技公司必须使用方案A。
- 允许IPO定价上浮:建议允许公司在不延迟IPO时间表的情况下,将发行价格上浮不超过10%。目前仅允许公司下浮10%。
公开市场
- 明确公众持股量计算方式:
- 对于有不同投票权等架构导致存在多个类别的公司,要求是:(公众持有的股份)/(拟上市类别的发行股份总数)遵循介于5%-25%的分级门槛;目前规定下分母是总股本。
- 对于A+H股公司变化较大,新要求删除了整体公众持股量>=25%的规定,而是明确:(公众人士持有的H股)/(已发行股份总数)>=10%且至少1.25亿港币。10%这一比例与新的H股发行数量最低限制一致。即:如果卡着10%的比例,其全部都需要是公众持股。
- 对最低公众持股量做分层规定,放宽对特大型公司的公众持股量要求:
- 目前,联交所要求100亿港币以下公司公众持股量达到25%,超过这一数值则可酌情接纳更低比例但不低于15%。
- 联交所建议调整为:(1)60亿港币以下部分25%;(2)60-300亿港币部分15%;(3)300-700亿港币部分10%;(4)700亿港币以上部分5%。
- 要求公司上市时具备自由流通量:目的是防止禁售导致可自由交易的股份数量过低。联交所建议公司上市时可自由流通的股份至少占10%,市值达到5000万港币;或,确保可自由流通股份至少6亿港币。
- A+H发行人计算初始自由流通量的方式是:(由公众持有且不禁售的H股)/(H股总数)>=10%。
- 放宽发行H股数量的最低限制:建议将A+H公司发行H股的要求降低到H股所属类别股份的10%或30亿港币。目前的要求是不少于总股本的15%以及1.25亿港币,可能对大型A+H发行人来港发行负担过高。
- 要求公司在年报披露公众持股量比例:目前这仅是企业管治报告的建议最佳常规。联交所并不要求进行股东识别,而仅仅要求披露核心关连人士等作为非公众人士的情况。
- 建议建立香港版“粉单”(OTC)市场。
联交所是怎么做到把公众持股量这种规定做得那么复杂的。联交所的人力那么宽裕吗……